• 旅遊目的包括六大類:休閒、娛樂、度假;探親訪友;商務、專業訪問;健康醫療;宗教/朝拜;其他。(3)交往定義。1927年,德國的蒙根?Rohde 對旅遊的定義,在狹義上,是指那些為了滿足生活和文化的需要或各種願望而暫時離開居住地的人,以及作為經濟和文化商品的消費者而與他人保持聯系的人。蔡加赞注:該定義強調旅遊是一種社會互動活動。(4)目的定義。20世紀50年代,奧地利維也納經濟大學旅遊研究所對旅遊的定義,蔡加赞旅遊可以理解為是... 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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